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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江西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3号令》各项防控措施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21   访问量:

(南昌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第2号抄告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3号令》(简称《第23号令》),做到对来赣人员管控到位、对重点区域管控到位、对发热患者管控到位的防控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将《第23号令》的通知要求精准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并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做好工作布置、落实和检查工作。

  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师生的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通知本单位师生在寒假期间应服从当地政府和属地防控指挥部的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尽可能不参加各类集会、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活动,按照《第23号令》的相关要求做好防护措施进出商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师生必须落实“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学生向辅导员或导师)报告”的防控要求,引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按相关规定到医疗机构就诊。

  请各单位对目前已离昌的教职工建立台账,台账(含在外出差人员)应有教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当前所在位置、离昌原因、返昌初定时间等相关基本信息。  

  二、请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申请审批的主体责任,寒假期间非确有必要不接受外省来赣人员入校,确有必要申请入校的外省来赣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审批时须查询其14天旅居史、体温监测情况及7日内核酸检测情况等,如审批同意入校的须要求其带好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原则上不接受一个月内从境外国外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地区来赣人员入校申请,不接受7天内从中风险地区来赣人员入校申请,不接受14天内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赣人员入校申请。

  从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赣人员,入赣14天之内,若入赣前旅居地调整为高、中风险地区的,按《第23号令》的相关要求和本通知上述规定执行。

  请后勤管理处协调相关部门对家属区人员进出加强管理,落实《第23号令》的相关防控要求。

  三、请保卫处进一步做好门岗管理,做好入校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工作,对经审核批准入校的外省来赣人员应同时查验其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四、请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学院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底数清、离校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请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牵头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学院,在22号(周五)下午组织1次学生离校登记台账检查。各学院台账应有学生姓名、家庭住址、当前所在位置、辅导员(或导师)是否已对离校学生位置进行确认等相关基本信息(本科生可通过“香樟祺”平台建立台账),仍在学校的学生要在备注中注明离校时间或是否在学校过春节等。检查情况将在全校进行通报。

  五、请离退休工作处做好离退休工作人员的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保障和服务工作,对棋牌室、休闲娱乐室等公共场所环境按《第23号令》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和检测等工作。

  六、请附属学校做好本校师生的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以适当方式开展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做好学生假期流动情况的掌握和提醒工作。

  七、请后勤服务集团对本单位审批的培训机构放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相关培训机构落实《第23号令》的各项防控措施。

  八、请校医院对发热门诊、集中医学隔离场所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规范设置,同时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和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按《第23号令》落实好接诊发热患者的各项防控要求。

  九、请各单位压实责任,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科学精准务实高效地落实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得层层加码和擅自提高防控级别。

  十、请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落实《第23号令》的各项防控要求。

  请各单位抓紧抓细落实工作。


        南昌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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