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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就业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10   访问量:

关于召开2022年就业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2022年就业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前湖校区办公楼二楼多功能厅

三、参会人员

(一)校领导;

(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组织部、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合署)、学生工作处(与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与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合署))负责人,校纪委机关、武装部、计财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

(三)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1人,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分管领导1人,第四附属医院、口腔医学院、眼视光学院主要负责同志1人,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就业工作的副院长),第一、二、四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眼视光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人民临床医学院、儿科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妇幼保健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胸科医院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全体毕业班辅导员等

四、参会要求

(一)严格落实参会人员。请各单位办公室(或综合科)负责人落实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于1月11日17:00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邮件反馈到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梅娜邮箱,联系电话83969993。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红码、黄码人员和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的同志不参会;根据江西省近期相关防控政策,需要居家监测的同志不参会;会议期间请佩戴口罩。

(三)严格会场纪律。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手机置于振动或关闭状态。


党政办公室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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