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总值班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值班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党委(校长)办公室是学校总值班的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总值班的人员安排、督促检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学校各级领导干部都有参与校内总值班的义务。
(一)总值班人员组成原则上为:校领导,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处级、科级干部。
(二)总值班排班原则为:校党委书记、校长为校领导总值班人员;每天安排一名校领导为带班领导,一名处(科)级干部为值班人员。安排顺序为其所属部门校内编码的先后排序。周六、周日安排正处级干部值班。
三、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部门的值班安排表应于每个值班月开始的前三天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四、带班领导的岗位职责
(一)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的重大问题和事件。
(二)值班期间须打开手机,使手机处于开通状态。
(三)遇重大问题和事件,在进行应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总值班人员报告。
五、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的一般性问题
(二)遇特殊、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在进行应急处理的同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
(三)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
六、值班人员岗位要求
(一)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二)值班时所处理、协调的事件涉及秘密的,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熟悉值班业务,反应快速,积极主动并妥善处理、协调好值班事务。
(四)热情接听电话,把握政策内容,准确回答问题,对不熟悉、没有把握回答的问题应咨询相关部门后答复或转有关部门处理。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和需续办的事项;接班人员应认真阅读上个班次的值班记录,办理需续办的事项并做好记录。
(六)对不按时到岗值班、不坚守值班岗位、未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造成责任事故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应责任。
七、校党务、政务监察组负责对总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八、其他
(一)值班地点:前湖校区办公楼609室,值班电话:3969099。
(二)值班时间:当天17:00至第二天9:00。特殊时期的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三)值班人员在办公楼一楼前台领取值班室钥匙和移动电话,并在值完班后立即将值班室钥匙和移动电话交回办公楼一楼前台。
(四)值班人员享受每班次100元的值班补助。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